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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点网讯:8月2日,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2023年第二次付息公告。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8月9日。
观点新媒体获悉,本期债券简称“21新湖01”,债券代码为175746.SH,发行总额10亿元,债券为4年期债券,附第2.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。
票面利率(计息年利率)为7.60%,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半年计息,不计复利。每年付息两次,到期一次还本,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。主体信用等级为AA+级,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。主承销商、受托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。
企查查信息显示,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23日,法定代表人为林俊波,注册资本约85.09亿元。公司主营业务为地产、金融服务和金融科技,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.4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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