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资料图】
扬子晚报网8月16日讯(通讯员 杨昌平 记者 梅建明)近日,南京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,称在辖区天元西路机场高速翠屏山进出口处,一辆大客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。
接到该警情后,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民警立即赶至现场,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上,骑车人受伤,已被人扶到一旁的路边坐下休息。
“刚才有一个大货车突然出来了,挡住我的路了。我为了让他,就往机动车道变了一下。哪晓得这个大客车一下就把我撞倒了。”“不好意思,我刚才变道真没看见你。”当民警询问事故原因时,双方道出了原委。
随后,民警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,经调取路口监控视频,还原了事发经过。经调查,李某骑行电动自行车沿天元西路由东向西行驶,行至机场高速翠屏山进出口处时,恰巧遇到张某驾驶混凝土搅拌车从翠屏山宾馆出口处驶出。
李某为避让混凝土搅拌车,不由自主地骑着电动自行车从非机动车道向左侧变道。谁知,无巧不成书,就在此时,孙某驾驶大客车沿机动车道向左侧变道,准备驶入辅道。由于孙某一时疏于观察,再加上视线盲区,未及时发现李某。结果两车发生碰擦,大客车将李某连人带车撞翻,倒在混凝土搅拌车车头前。
所幸的是,混凝土搅拌车司机及时刹车,避免了二次事故的发生,而李某只是轻微擦伤,并无大碍。
经交警认定,李某、孙某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。张某进出路口,妨碍非机动车正常通行,负次要责任。
校对 陶善工
Copyright 2015-2022 华中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12018864号-26 联系邮箱:2 913 236 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