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资料图)
8月21日晚间,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尖峰集团,600668.SH)公告,国家药监局于8月18日发布关于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,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尖峰药业生产的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(批号:211206)装量检验不符合规定。
截至目前,该批号产品未销售部分共计1405瓶已全数被召回;同时,根据对该批号产品已使用地区的监测,未收到相关不良反馈。公司已责成尖峰药业认真调查整改。
2022年度,尖峰药业该产品的销售收入为2542.13万元,占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0.71%;此次事件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,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。
Copyright 2015-2022 华中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京ICP备12018864号-26 联系邮箱:2 913 236 @qq.com